Thursday, December 31, 2009

夜之屋(House of night)讀後感

因為誤打誤撞在博客來看到在推銷一本熱賣的小說, 近400頁售價99元, 很吸引人, 於是就配合老婆想買的"冰點", 一塊打包訂購了, 看了幾天後, 終於把它看完了, 內容還算蠻充實的

自己的想法, 這簡直就是哈利波特吸血鬼版, 也就是主角本身被挑選加入吸血鬼的行列, 在等待著她的確是連續四年的課程, 而作者也故意釋疑般, 在吸血鬼界訂定一套標準, 部分與我們眾所皆知的吸血鬼常抵觸, 部分則做更詳盡的解說, 另外也可以把這本看做是哈利波特的女生版, 或者是哈利波持的第一人稱版(因為所有的過程都是以第一人稱做說明的)

由於主角時常提到我們耳熟能詳的電影名稱, 或者熟悉的歌星, 流行歌曲, 所以頗有刻意定義發生時間的安排, 不若哈利波特, 無法確認與當今的現實世界有任何在時代上的連結, 而主角帶著些微判逆, 些微真誠表達自我的性格, 一方面可以從她與認識朋友之間的對話看出, 也可以從她內心真正思考的問題看到她在外在內在之間的衝擊, 這也其實在我們內心常常出現, 為了某種原因, 可能針對某事做有保留的透露, 或者因為某些掛慮, 不願據實全盤托出所知道的一切, 然而故事提到吸血鬼需由雛鬼轉型成為成鬼, 而成鬼往往能知道她們心裏的想法, 所以隱瞞事實一方面又變成很冒險的事

其實故事的發生過程幾乎是毫無間隙的, 幾乎在短短兩三天內就把整本的精釆都交待完畢了, 而且還讓主角從新生轉眼間成為學生領袖, 似乎是有點誇張, 相較於哈利波, 也是花了一整年的時間, 才有一些些的成長, 這位柔依顯然更是天之驕女, 在開學不到三天, 什麼課程都還在啟蒙時, 就好像已經把所有課程都快學完似的, 但是也許這是為了突顯特殊的吸血鬼在天份上甚至與同為雛鬼的其他學生差距極大

如果撇棄這個時間上的不合理, 其實故事的進展算是全沒冷場的華麗, 對血的飢渴的敍述也非常寫實, 讓人可以一同感受那種對"美味"既渴想又羞恥的體會, 面對許多未知事物的臨場反應也是讓人因第一人稱的描述而恍如身臨現場, 據說明年(2010)四月要出第二集, 我想我可能會看下去吧

Wednesday, December 30, 2009

一連三天做的夢

最近晚上老做夢, 不知是否和早睡有關, 配合著兒子小學生活, 我們都在九點左右就上床, 約有半小時的時間可以閱讀一些書籍, 由於老婆之前看"愛呆我家連加恩", 而我則在讀"夜之屋", 兒子看我們人手一本小說, 也有樣學樣到他書房挑了本書來看.

第一天在將醒時分, 做了一個開著在美國開的灰色Corolla, 載著大夥兒前往某體育館看籃球賽的夢, 車子開到停車場, 在僅剩零星停車位的狀況下, 找了一個有陰影的位子, 將車子順利一次開入位置. 一下子, 場景已經拉到體育館內了, 雖然應該只是學校體育館的規模, 不像在西雅圖時觀看超音速對上鹽湖城爵士比賽時的寬敞擁擠, 但是場上竟然是kobe briant和kevin garnet的捉對廝殺, 真是值回票價的行程(不過沒有買票的印象), 不過過程沒有多少留在腦內, 一下子比賽就結束了, 全部的人都在離開球場的路上了

體育館外的黃土操場到停車場之間有一道又高又寬的鐵絲網門, 緩緩隨著最後一批人的離去關起來了, 結果忽然發現自己與同行在提供運輸功能的公車上, 猛然地想到自己是開車來的, 於是趕緊呼叫同伴下車, 準備去自己的停車位牽車了, 但是走了停車的區域, 卻左找右找, 就是沒有找到自己的車, 而視線越來越模糊了, 心也慌了, 我的車呢?

這個夢就這樣結束了, 而我也醒了, 再來就是每日早晨的例行公事, 準備家人和自己的早餐, 也順便預備自己在公司要吃的三明治(自製的麵包+煎蛋+幾片福柵+兩片海苔片)

到了第二天晚上, 沒想到還記得前一天的夢, 原以為會繼續這個夢, 結果開啟了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平時坐計程車通勤的自己(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居然一日, 另一位女子(短髮)就坐在隔壁的位置上, 到了下車, 女子面對等待她的朋友們, 不知所措的介紹著我(我到底是她的男朋友, 還是老公, 還是不認識的陌生人)這裏的情節似乎很亂, 但是時間一下子跳到了很久以後, 女子是我的老婆(或者說是男主角的, 而我是觀眾), 且也發福了, 朋友之一的一名男子, 也是胖胖的, 可是有件事需要有人起身, 而大家都躺著在睡覺(倒下的有一男二女了), 這名男子回來也是要準備躺下來的, 這下又不甘願的被女子支使去做事, 就這樣, 一個好像有故事的夢又結束了

其第三天, 也就是昨天, 我也做夢了, 但是, 被鬧鐘吵醒的當下, 老婆轉身過一把我抱住, 我在半夢半醒之間感覺渾身熱, 想掙脫, 卻又尚未醒覺, 結果這個夢明明知道有, 卻是一丁點細節也想不起來, 夢這個能記得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實, 真的是讓我有太多次深深的體會

Sunday, December 20, 2009

許你一個耶穌(賽斯觀點看聖經故事)讀後感

讀完了這本老婆的朋友給的書, 只讀了前兩章, 就發現賽斯的觀點很可怕, 完全扭曲了基督的定義, 聖經傳達的信息, 而且自己編了一套新的理念, 但是讓我不解的是, 送書的朋友自己是基督徒, 卻將這樣一本曲解聖經內容的書籍贈送給我們

裏頭最為荒膠的部分, 我個人認為是提到耶穌基督釘十架的另類解釋, 它提到釘在十架上的是個替身, 並且為彼得三次不認主, 瑪利亞(耶穌的母親)到十架前流淚都做了自我合理的釋疑, 可惜的是, 當他說到猶大是故意指認替身解救耶穌時, 卻沒有隻字片語提到為何猶大最後要上吊自殺, 而他從大祭司拿的三十塊銀錢, 被祭司拿去了買一塊田, 稱為血田, 因為祭司們也知道那是流無辜人的血所換來的犒賞

如果猶大做的是好事, 他何必去自殺呢, 那個替身又是為何要從頭到尾甘願做這樣的替耶穌死的事, 即便他在做替身前被下藥了, 又如何能在彼拉多詢問他是上帝的獨生子時, 能回答"你說的是"呢?

彼得三次不認主被賽斯說成理所當然, 因為他不認識那位替身, 那就奇怪了, 既然不是替身, 他為何要一路尾隨, 為何要驚慌地否認, 為何要在雞叫三次後, 痛苦懊悔自己不認主的事實呢? 賽斯自己做了一個假設, 卻無法提供說服人的事證, 連在邏輯上都無站立得住, 卻有人莫名奇妙地全盤相信, 叫我不思其解.

書的作者也明白地說了, 是透過賽斯的書, 進而了解聖經的歷史, 令我納悶的是, 聖經本身就是聖經故事的權威, 也經過2000年以上的檢驗, 他不去讀, 但是卻透過一位自稱賽斯的人物的詮釋, 來間接理解他本可經一手資料認識的耶穌, 難怪他要解釋創世紀的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時, 可以把咒詛(來自上帝對男人,女人,及蛇的)解釋成祝福, 可以把原罪完全忽略掉, 還反倒以視原罪存在的觀念指為錯誤的觀念, 雖然他也提到反省的重要性, 卻沒有認罪的對象, 這和佛教的自身修到涅磐的想法, 不一而同, 都是把每個自我當成一個基督, 進而試圖否認上帝的存在, 只是在字裏行間沒有如此明說

基本上, 我要尊重這位賽斯的理論, 也一併尊重這位作者許醫師, 但是我覺得, 把聖經表面已描述清楚的故事, 以另一種方式來討論, 卻篤定自認才是正確的版本, 顯得太過武斷, 也太主觀, 缺乏客觀的事證, 拿耶穌的替身這個例子來看, 如果一切有一點不是聖經所描述的那樣, 那麼, 這些門徒和追隨者, 在散逃之後, 怎樣也不可能生出更大的信心, 這是一個明顯的邏輯, 任何的欺騙包括用替身, 都是無法瞞騙世人的, 不過我也相信, 一個人若是從未看過聖經, 就接觸這本書, 應該也是會被牽著鼻子走的

其餘書中所闡述的道理, 可以看出作者的立意是善的, 但是在根本上就違背聖經所教導的, 所以提到生活的原則時, 看起來都是對的, 只是回到唯心論的部分, 就回到他自己那一套理論去了, 因此帶出來的就似是而非了, 甚至將撒旦也看成是地上的神, 以過度樂觀的心情看待人類的發展, 在我看來, 就是撒旦化做光明的天使, 以非常高明的手段, 騙取人心, 放鬆人的戒心, 進而吞噬人心, 就像萬鬼節, 以各種可愛的化妝, 漂亮的糖果掩飾其敬拜魔鬼的本質

本身的題目雖然叫做許你一個耶穌, 卻完全否定了耶穌基督的獨一性, 而視之為我們效法並可以達到的境界, 甚至將基督為我們罪死, 使我們罪得救贖的目的, 說成是他欲極力避免的錯誤想法, 求神饒恕他這樣的"誤導", 因為我們應該自己思索, 願意相信怎樣的論述, 因為的確, 人的自由意志, 會左右每個人自己的看法, 就算拿這兩個立論去做民調, 也可能有五五波的結果, 但是個人要為個人的決定負責, 有時要想一想, 相信人的祖先是亞當比較容易, 還是相信人的祖先是隻猴子比較容易

Tuesday, December 08, 2009

the tenth dimension

How to understand the tenth dimension
一度: 線
二度: 面
三度: 長寬深
四度: 隨時間的變化
五度: 因決定產生不同的結果
六度: 不同結果的瞬時變遷
七度: 宇宙大爆炸
八度: 不同宇宙之間的連線
九度: 宇宙之間的瞬時變遷
十度: 將這一切視為一點

感覺還是需要再看一次, 消化一下, 才能更明白十度空間的差異
頭已經歪斜一邊了, 但是還是不甚了解

Wednesday, December 02, 2009

Made in Chinese Taipei

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沒有法源依據, 禁止媒體的通路, 等同實施報禁, 這是戒嚴時期的產品之一
如今, 媒體開放的狀態, 不是光靠一張嘴可以定案的, 這種獨裁的作風自然遭受批判, 只是由MSNBC來實施, 就顯得很丟臉了, 因為丟臉丟到國際上去了

很多人都提到這個動新聞的限制是可以做的, 可以立法, 可以技術性阻擋, 可以從很多不同的方向進行處理, 但郝大頭, 選擇對他來說最簡單卻是最受爭議的方案, 強行做了一個不良試範, 實施一個政治干預媒體的暴力行為, 讓人反而對他的做為感到不可取, 也轉移了這個原本腥羶色宜不宜的討論焦點

文明的社會, 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硬著幹, 蠻著幹的, 對的事情, 就該做, 但是灰色地帶的事情, 要做得讓人心服口服, 為了一己之私(自己覺得對), 就擇"善"固執, 反而弄巧成拙, 這個功課不啻給我們一個學習的機會, 對正確的事, 原則該守就守, 像這樣, 因為覺得他人錯, 自己對, 強行限制他人因而犯了另一個錯, 得不償失啊, 弄得自己跟他人也沒有兩樣了
我從這裏知道這個訊息的